如何把握互联网舆论的工作规律
借势民意搞极端破坏行动,已经越来越成为营销、碰瓷等干预势力的惯用伎俩,需要引起我们的高度警觉,并且通过一些切实有效的针对性措施加以及时化解。
分析认为,这股倾向性苗头与前些年动辄“公民意识”“自由人权”等意识形态口号特征不同,如今的这些舆论操弄手段更具有思想动向性和行动破坏力,是当前和今后很长一段时间里各地各部门都需要面临的一道现实难题。
全国宣传部长会议和网信办主任会议相继召开,针对互联网舆论工作又一次提及“网络传播规律”和“管网用网治网工作规律”这两个关键性用词,再次提醒各地在着力防范互联网领域各种风险的同时,一定要遵循互联网舆论领域的工作规律,不能一味蛮干、逆向发力,否则不仅容易事倍功半、甚至还有可能落入他人预设的潜在陷阱,反而加剧社会层面的思想撕裂。
以前些天河南鹿邑发生的“放烟花引发骚乱警车被掀翻”恶性事件为例,这些碰瓷力量、营销群体就是利用了社会对呼吁过年期间可以燃放烟花爆竹这股普遍性民意,进行带有情煽破坏性质的行为动员,以此制造出试图对抗对立的舆论氛围,达到诱使更多人加入其中的目的。
对此,除了要对这类恶意碰瓷、借机挑事的违法行为保持高压打击外,我们还需要去针对性解析“为什么选择燃放烟花爆竹”“为什么会有人群加入其中”这些舆论现象背后真实的社会心态,以便能够精准、深度地把握好这里面存在的客观规律,并在此基础上明确如何正向引流这股舆论势能底下的深层次民意,以及如何抢先提出能够呼应沉默大多数民意诉求的舆论议题,从柔性引导的角度来避免这些群体因为情绪偏激、反应过激等主观原因而成为这些干预势力躲避打击的炮灰。
社会心理学中一个关于鱼群效应在舆论场域里的应用:试图挑起事端的碰瓷、营销等干预势力,总是会千方百计地鼓动更多人群加入到他们的舆论阵营,一来可以在舆论场域中制造出更为强大的舆论声势,二来可以大幅度地降低自己后续遭到现实惩罚的风险。这是因为他们深谙中国社会的潜规则:1000个人响应加入打砸警车破坏行动后自己遭到惩罚的概率,要远高于1万人加入打砸警车破坏行动后自己遭到惩罚的概率。
也就是说,如果要避免沉默“大多数”被拉入对抗阵营,仅仅依靠现实规则的强势打击还远远不够,还需要从互联网舆论工作规律的角度,循规律而动、顺规律而为,真正达到高效治理的效果。
一是精准洞察民意苗头。虽然舆论存在很强的不稳定性和不确定性,也十分容易受到人为干预而发生“信息失真”,但我们的的确确需要承认,舆论是社会民意真实反应相当关键的呈现载体。以“燃放烟花爆竹”舆论热点为例,期望回归烟花燃放是相当一部分人群的共同愿景,也是造成当然“燃”还是“禁”舆论话题争论持续升级的关键原因,鉴于“燃”和“禁”在现实层面具有一定程度的矛盾性,这个话题随着舆论争论的趋热演变会伴随滋生出十分明显的排异性特点。这种“非此即彼”“非黑即白”“有我没你”的话题排异性一旦被持续渲染,就会给这些搞破坏行动的营销群体、碰瓷力量提供炒作土壤,成为他们鼓动挑事的攻击媒介。这时候,除了线下坚决打击这些破坏性行动外,还要对舆论期待过年期间能够燃放烟花爆竹的民意进行全面而充分的评估,并且有限制地燃放烟花爆竹的可行性提前进行论证,提前做好准备,来避免因为没能及时研究、没有及时修改地方性规章而出现“想允许,程序却没有到位”的尴尬情况。
二是提前进行路径推演。当舆情发生时,再去想办法应对,永远都是被动“止损”。舆论工作有自己独特的演变规律,比如事先的风险评估、事中的及时处置和事后的复盘总结。当预判受期望烟火气回归的舆论语境影响,燃放烟花爆竹极有可能成为话题热点的同时,要结合舆论热点演变规律,进行提前的发酵态势路径推演,以尽可能地预演可能遇到的各种风险,进而形成舆论风险清单,为接下来提前介入、主动引导提供可靠的分析样本。
三是分层分级开展干预。舆论处置,一定要因时施策,这是因为不同的舆论热点阶段,舆论态势的特点、发展演变的方向、热点焦点的讨论都会不尽相同,需要根据不同阶段,分别采取不同的处置策略。比如,在“燃”与“禁”争论不下的发酵阶段,需要给沉默大多数植入“从法规上要变‘禁’为燃,需要经历必要的规则变更程序”“虽然我们会等待一些时间,但这是对法治社会的基本尊重”等心理预期,以防止他们受到情绪化的鼓动而加入“用破坏性行动来表达燃放诉求”的违法队伍当中。
舆论治理,特别需要遇硬则弯、遇软而切的智慧手段,需要我们在走好网上群众路线的基础上,真正把握互联网舆论的工作规律,精准给出方案策略。这样,才能真正将互联网舆论工作做到群众的心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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